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IND/149
2020-07-01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印度
2. 负责机构:印度钢铁部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管辖产品:电镀锌热轧和冷轧低碳钢板和钢带-规范;印度标准:IS 17404:2020(详细信息请参阅所附法令草案表1)。
ICS:[{"uid":"77.140.10"},{"uid":"77.140"}]      HS:[{"uid":"7212"}]
5. 通报标题:

钢和钢产品(质量控制)法令(II)2020



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法令旨在确保表1中所列的钢和钢产品符合指定的印度标准。本法令强制规定表1列出的钢和钢产品的印度制造商和出口产品到印度的所有外国制造商,必须在开始正常生产此类产品之前,获得印度标准局的有效许可。此外,任何人不得制造、进口、分销、销售、出租、租赁、储存或展示上述表1中所列的不符合规定标准且不带有印度标准局标准标志的钢和钢产品。
7. 目的和理由:为公共利益提升钢和钢产品质量,确保国内基础设施/住房/工程产品的安全及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8. 相关文件: 1.法令草案的网站链接 https://steel.gov.in/sites/default/files/Draft%20QCO%20on%20EG.pdf 2.BIS 法案2016; 3.ITC(HS)2017附表1 -进口政策(关于进口政策的一般说明)可从以下网站链接获得:dgft.gov.in。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之后3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钢和钢产品(质量控制)法令(II)2020
本法令旨在确保表1中所列的钢和钢产品符合指定的印度标准。本法令强制规定表1列出的钢和钢产品的印度制造商和出口产品到印度的所有外国制造商,必须在开始正常生产此类产品之前,获得印度标准局的有效许可。此外,任何人不得制造、进口、分销、销售、出租、租赁、储存或展示上述表1中所列的不符合规定标准且不带有印度标准局标准标志的钢和钢产品。

通报原文: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