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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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医疗设备。
ICS:[{"uid":"11.040"}] HS:[{"uid":"9018"}] |
5. |
通报标题:体外诊断设备法案的执行规则页数:140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体外诊断设备(IVD)法案是执行规则的主要立法,颁布该法案的目的是 建立一个更符合IVD设备特点的独立的IVD设备管理系统。 因此,制定了执行规则,规定了分类标准以及实施该法案所需的体外诊断医疗设备的 批准、认证和报告程序和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通过国内法规。 |
8. | 相关文件: •MFDS通报No. 2019-533(2019年11月28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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