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标准局(DT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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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屋顶用热浸金属涂层和预涂镀锌钢板(ICS 77.140.50,扁钢产品和半成品)。
ICS:[{"uid":"77.140.50"}] HS:[{"uid":"7208.5110"}] |
5. |
通报标题:部颁行政法令草案(DAO )No. ___ : 关于屋顶用热浸金属涂层和预涂镀锌钢板强制产品认证的新技术法规页数:3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DAO规定了菲律宾国家标准及其后续修订包括的本地制造或进口屋顶用热浸金属涂层和预涂镀锌钢板的强制PS 许可计划技术法规,规定如下: 1.PNS 67包括的所有屋顶用热浸金属涂层钢板; 1. PNS 1990包括的所有热浸镀锌碳钢板产品; 2. PNS 2003包括的所有连续热浸锌/ 5%铝合金涂层钢板产品; 3. PNS 1993包括的所有商用、拉伸和结构用连续热浸铝/镀锌钢板产品。 2. PNS 201包括的所有屋顶镀锌钢板。 |
7. | 目的和理由:本DAO旨在严格确保屋顶用热浸金属涂层和预涂镀锌钢板符合菲律宾国家标准(PNS)要求的特定安全和质量要求; 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宪法1987第XVI 条第9款; •共和国法案(RA)No. 4109,1964年系列; •RA 7394 -菲律宾消费者法案; •行政法令No E.O.101, 1967年系列; •行政法令No 913,1983年系列; •行政法令No. 292 -行政法典1987; •DAO No. 04:2008 -关于菲律宾标准(PS)质量和/或BPS安全认证标志计划的规则和规定 •DAO No. 05:2008 -关于BPS产品认证制度中进口商品清关的新规则和法规; •PNS 67及其后续修订 •PNS 1990及其后续修订 •PNS 2003及其后续修订 •PNS 1993及其后续修订 •PNS 201及其后续修订。 |
9. |
拟批准日期:
本法令1个月内每周至少一次在2份普通发行的国家报纸上公布之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法令1个月内每周至少一次在2份普通发行的国家报纸上公布之后15天生效。过渡性条款提供了具体的实施细节。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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