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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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ICS:[{"uid":"13.310"}] HS:[]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3部分:透射式货物安全检查设备》页数:28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透射式货物安全检查设备的设备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以及随机技术文件。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透射式货物安全检查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验收和使用。注:此类设备任意一个检查通道入口截面的高、宽尺寸中最大单边长度大于等于0.91 m小于等于2.41 m。本标准不适用于计算机断层成像(CT)、电子加速器类、X射线发生装置能量大于500 keV的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及车辆安全检查类设备。 |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X]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未指明 [ ] 其他 [ ]: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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